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备考资料 > 专业知识 >

2016大学生村官考试专业知识:农村土地使用权

2016-02-22 17:45:05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大学生村官考试备战在即!在这期间有很多小伙们咨询小编有关专知识方面的知识点,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整理出了农业农村政策方面的知识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农村土地使用权

1.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国有农村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农村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2.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经营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农村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016大学生村官考试专业知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知识点汇总

2016大学生村官考试专业知识:农业农村法律知识汇总

2016大学生村官考试专业知识:农业农村政策知识点汇总
 

 

大学生村官网推荐:

行测备考 | 申论备考 | 公共基础备考专业知识备考 | 面试备考 | 考试热点 | 考试题库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大学生村考试网,了解大学生村官考试时间大学生村官考试内容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cgksoffcn,关注【中公村官考试】,招考资讯全get,帮助大家及时备考。回复【资料】即可领取村官备考资料汇总~

快速访问手机站
填写您的真实信息,即可免费预约考试公告,及时查看信息哦!
热门话题
中公简介 | 中公荣誉 | 社会责任 | 媒体聚焦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加入我们
Copyright©1999-2021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京ICP备10218183号-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59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